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24-SD-XMZB-07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项目/标段名称)已由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邵发改审【2023】614号、《关于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批复》邵发改审【2024】1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邵东市桐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邵东市流泽镇、砂石镇、流光岭镇、团山镇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2183.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48.39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1.30万元、预备费103.9842万元。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该项目位于流泽镇、沙石镇、流光岭镇及团山镇等,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生态修复,和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河道生态修复:在干支流建设4处共3153米生态沟渠(含坡面护砌),面积为1.23万工程平方米;6处河滨带生态修复面积2.18 万平方米;6处共15.5公里的生态拦截带面积6.97万平方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在团山镇污水厂尾水排口新建水平潜流式人工湿地面积0.18万平方米,在流光岭水库入河口新建生态湿地3处面积2.05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清单)。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邵东市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2.4.1 设计部分:① 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设计,包括工艺设计、总图设计和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②为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③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④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4.2 采购部分:工程总承包实施范围内设备工器具及生产用具和材料采购工作。
2.4.3 施工部分: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及与之有关的附属工程、措施项目、临时设施等工程的施工;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2.8.3.废水排放要求的质量标准:处理后的水质量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标准等要求。
2.9 其他: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 /专业 /和 /专业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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