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琼海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我单位拟对该项目公开遴选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琼海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925.42万元;本项目拟更新嘉积城区污水处理厂(含污水提升泵站)阀门、排污泵、推流器、污泥脱水机、格栅除污机、除臭设备、钢坝闸等主要设备,博鳌水质净化中心(含污水提升泵站)阀门、桥式吸砂机、鼓风机、转盘式过滤装置、微孔曝气器、污泥脱水机、紫外光非开挖修复管道等主要设备,官塘污水处理厂(含污水提升泵站)阀门、排污泵、鼓风机、推流器、微孔曝气器、污泥脱水机、转盘式过滤装置等主要设备。其中更新嘉积城区污水处理厂(38项)、博鳌水质净化厂(20项)及官塘污水处理厂(55项)已经损坏的主要工艺设备及材料共113项;更新嘉积城区污水处理厂(含污水提升泵站)、博鳌水质净化厂(含污水提升泵站)及官塘污水处理厂(含污水提升泵站)已经损坏的主要仪表及自控设备共29项;更新嘉积城区污水厂片区泵站(28项)博鳌水质净化厂片区泵站(8项)及官塘污水处理厂片区泵站(11项)已经损坏的主要工艺设备及材料共47项;污水管网信息化建设涉及300km污水管道,其中建设多功能水质检测仪860套,流量计150套,智慧井盖2500套。
三、服务内容
开展本项目涉及事项达到需要公开招标标准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工作。
四、报名事宜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备案通过(提供相关网站已备案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名。
(二)报名资料:参加本次遴选的服务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及电子版(盖章PDF)各一套,两者需要一模一样,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含目录,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等,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公章),且材料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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