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 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技备(2025)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枫桥厂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枫桥水质净化厂位于苏州高新区新元街南侧、京杭运河西侧
2.2建设规模:10万吨/天污水厂改造(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1942001001 |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枫桥厂设计 |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枫桥厂设计 | 170.92 | 20 |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0-05-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ね忌蟛橥ü奔湮迹粗葱惺┕ね?审查制度的以合同?┒┦奔浠蛞抵髦?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10万吨/日(或以上)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次设计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调整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主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含:工艺(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自控、暖通等; 四、备注: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见评标办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文章推荐:
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 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苏州高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更新及效能提升工程枫桥厂设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