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1303-04-01-88697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亚湾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项目(一标段)施工 (第二次招标) |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 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 惠州市大亚湾规划厚德一路以北,规划龙山九路以西 | |||
资金来源 | 全部来源惠州大亚湾区兴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专项债及政策性资金、企业自筹等筹措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40666.41㎡,总建筑面积约24102.48㎡。新建塘横片区水质净化厂(含工业废水、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近期土建规模1万m³/d,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近期土建规模4万m³/d(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
招标内容 | 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构筑物土建部分、建筑物土建部分、市政工程、生活污水厂安装部分、工业污水厂安装部分、建筑安装部分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及相关附属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
341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185295706.59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必须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业绩要求: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5.其他要求:无。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开标出场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实施。 | ||
投标人业绩 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同时发布。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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