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主要是通过人工湿地对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净化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水质后回用或排入双创大道沟进行生态补水。总投资9241.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561.49万元,采用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模式发包建设。
因我中心工作需要,遴选1家代理机构为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提供招标文件编制及招标代理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服务机构参与。项目实施遵从《濉溪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二、报名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营业执照中依法登记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类经营范围;
3、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2个污水处理类 EPCO公开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委托业绩合同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截图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及项目负责人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时间及联系人为准;需提供投标单位为拟派招标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自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章);
4、在淮北市行政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办公场所,具有一定规模稳定的专业人员队伍,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7、招标代理机构需在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并邀请专家完成招标文件评审工作。
三、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文章推荐:
关于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及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深圳市龙岗、宝安、坪山片区水质净化厂污泥深度脱水临时处置服务项目[0310-ZBZX-服务-20250256]-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