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乔朗工业园区一期招标公告(第三次)
为统筹充分利用集体资产资源,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经招标方采用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表决通过《长乔朗工业园区一期招标方案》,招标方拟将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新景大道西侧、杜阮水质净化厂北侧地段的工业用地用于投资建设和合作经营厂房,现进行招标,寻求合作方,欢迎社会各界前来咨询及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新景大道西侧、杜阮水质净厂北侧地段,占地面积26487.67平方米,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4)江门市不动产权第0000500号复印件)
二、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9222.27平方米,该面积为招标方提供初步总图建筑面积,详见建设用地初步总平面规划图(最终以蓬江区自然资源局或规划设计部门审批为准),如中标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具体以报建审批面积以及实际建成的面积为准,但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9222.27平方米。另规划条件中的建筑控制线内除初步总平面规划建筑占地面积的道路配套面积约6564.27平方米,建筑控制线外周边配套道路面积约8504.84平方米,配建道路的面积及范围详见附图,在厂房施工的同时也完成以上道路的排水及硬底化(具体位置由招标方确定)。
三、资金来源:中标方自筹。(合作期间,中标方可以个人或者以公司名义承担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报建费用、建设费用等,也即所有的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凡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将投标保证金¥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汇入招标方账号,户名: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木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80020000005103172,开户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木朗支行,款项来源请注明是:长乔朗工业园区一期项目,凭汇款凭证到招标方办公室开具收据,并取得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为2025年 12月 3日17时止。对投标后的不中标者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200万元转为合同建设保证金,届时按合同约定时间、条件无息返还中标方。单位性质的投标人,以基本户转出,自然人性质的投标人,以本人账户转出。
五、参与方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然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参与人数要求:人数不限。
A、公司法人(提供资料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保证金收据(5)提交信用报告。
B、自然人(提供资料并签名):(1)投标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
投标人保证金收据。
九、报名时间:自公示日202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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