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P71中液压往复式刮泥机的驱动减速装置应采用低噪音、高效率、密封良好的产品,其品牌质量应不低于SEW、NORD、FLENDER或同等品牌产品质量。电机其品牌质量应不低于SEW、NORD、FLENDER或同等品牌产品质量。但是该刮泥机采用液压站进行驱动,无需用到减速机,请给予明确回复。 答:根据招标文件3.4.1.1、主要技术参数:“(1)刮泥机型式:池底往复式刮泥机,满足招标项目实际需求。”该刮泥机结构类型为池底往复式,对于驱动装置采用何种方式,不做限定。 根据招标文件3.4.1.2、主要结构及性能要求:“本招标条件仅对投标人最低技术要求做简要说明,并未涵盖所有细节。投标人应对二沉池刮泥机进行工艺深化设计。”投标人采用液压或者电机+减速机驱动等方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设备特性进行设备选型及系统设计。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另根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特别说明第2条和第3条相关规定: 用户需求书中所有列出的相关货物技术要求、品牌均不是唯一指定,仅作参考,即投标人可就货物提出替代标准,只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满足招标人的功能要求、相当于(或优于)规定的货物品质和性能等技术参数要求,并提供满足本用户需求书要求的证明材料,则视为合格。 同时,投标人可根据各制造商货物的特性做出实际的响应,投标文件对本用户需求书的响应程度包括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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