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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2-18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1300-04-01-333378

投资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标段(包)名称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资金来源

中标社会资本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中标社会资本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特许经营采用TOT模式,即实施机构通过招标将存量资产项目经营权有偿转让给中标社会资本方,在约定的合作期限内负责运营维护。中标方通过运营收取污水处理费回收投资及收益,合同期满后将资产及其使用权无偿移交给政府。
(1)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
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总处理规模8万m3/d。项目总征地约3.7ha(其中:代征用地0.31ha、污水处理厂扩建建设面积2.44ha、基坑内面积17146㎡、主体框架内面积3329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膜格栅、MBR生化池、MBR膜池、紫外消毒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排水泵井、加药间、鼓风机房、污泥浓缩池等。
(2)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
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总处理规模5万m3/d。规划用地面积8.75ha,其中三期工程用地1.41ha(构筑物用地面积0.84ha)。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改良一体化MBR系统、污泥调理池、储泥池、紫外线消毒渠、膜格栅及配水井、污泥脱水间等。
本次招标的项目均已建成投产。根据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提供的《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资产评估报告》(惠正资评报字[2023]第ZP06033号),经过一系列评定估算过程及分析汇总,采用成本法评估,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费用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09月20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亿叁仟壹佰陆拾柒万元整(¥731,670,000.000元)。具体如下:
序号t项目名称t单位t工程投资评估价值t备注
1t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t万元t47,927.00t含土地费用
2t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t万元t25,240.00t含土地费用
合计t万元t73,167.00t

招标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2401-441300-04-01-333378

投资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中标社会资本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次特许经营采用TOT模式,即实施机构通过招标将存量资产项目经营权有偿转让给中标社会资本方,在约定的合作期限内负责运营维护。中标方通过运营收取污水处理费回收投资及收益,合同期满后将资产及其使用权无偿移交给政府。(1)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总处理规模8万m3/d。项目总征地约3.7ha(其中:代征用地0.31ha、污水处理厂扩建建设面积2.44ha、基坑内面积17146㎡、主体框架内面积3329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膜格栅、MBR生化池、MBR膜池、紫外消毒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排水泵井、加药间、鼓风机房、污泥浓缩池等。(2)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总处理规模5万m3/d。规划用地面积8.75ha,其中三期工程用地1.41ha(构筑物用地面积0.84ha)。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改良一体化MBR系统、污泥调理池、储泥池、紫外线消毒渠、膜格栅及配水井、污泥脱水间等。本次招标的项目均已建成投产。根据广东惠正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提供的《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资产评估报告》(惠正资评报字[2023]第ZP06033号),经过一系列评定估算过程及分析汇总,采用成本法评估,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费用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05月31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柒亿叁仟壹佰陆拾柒万元整(¥731,670,000.000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投资评估价值

备注

1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

万元

47,927.00

含土地费用

2

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

万元

25,240.00

含土地费用

合计

万元

73,167.00

招标内容

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中标人须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核准或备案的评估总价向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支付转让款项,获得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和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在约定的合作期限内的运营维护权,中标的社会资本通过运营收取污水处理费回收投资及收益,合同期满后将资产及其使用权无偿移交给政府。

工期(交货期)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运营期为30年。

最高投标限价

惠州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2.75元/m3;大亚湾环境水务集团第二水质净化厂三期工程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3.02元/m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方)须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注册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财务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可联合体各方累计)具有不少于人民币14650万元(含本数)的融资能力(可以是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授信证明、贷款承诺函、贷款意向书等),要求如下:①同一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以最后时间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②不同银行自有资金证明的金额截止时间在同1个工作日内,否则以最后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③有多项投融资证明材料的,各证明材料应分别提供,并标明序号。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融资能力证明文件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记录。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投标人需要满足《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的要求。4、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开标地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开标室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五路

招标人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752-5531905

招标代理机构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招标代理联系人

彭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52-2689359

招标监督机构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

0752-553183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按《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惠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推行评定分离工作指引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2〕1040号)有关规定执行。2.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5.电子交易规则按照关于印发《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6.交易场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办公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2-5191960

发布时间: 2024年 2月18日


工期(交货期)

10950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方)须为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注册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财务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可联合体各方累计)具有不少于人民币14650万元(含本数)的融资能力(可以是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授信证明、贷款承诺函、贷款意向书等),要求如下: ①同一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以最后时间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 ②不同银行自有资金证明的金额截止时间在同1个工作日内,否则以最后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 ③有多项投融资证明材料的,各证明材料应分别提供,并标明序号。 ④投标人所提供的融资能力证明文件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记录。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投标人需要满足《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的要求; 4、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yjy.huizhou.gov.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2-18 11: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12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12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开标方式

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3-12 10:00:00

开标地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办公地址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五路

招标人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752-5531905

招标代理机构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市花边岭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招标代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52-2689359

招标监督机构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

0752-5531830

发布责任人

刘帆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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