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平原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鬲津河二期改造)(二次)已由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原县润源水质净化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项目编号: DZSPYGC-202300660001 2. 建设地点:平原县境内 3. 建设规模:平原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鬲津河二期改造)(二次), 改造范围南起光明西大街,北至兴工西街,长度约 1030 米,设计总面积约 152817 平方米 , 其他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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