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磨池河流域(市中区段)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乐中发改政策【(2021)208号】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主要包括建设微曝气强化生态浮床约6000平方米,水质净化湿地共约36000平方米(约54亩),其中包括河道水质净化湿地约27500平方米,茅桥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尾水湿地约750(平方米,青平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尾水湿地约500平方米,青平镇第二生活污水处理站尾水湿地约500平方米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3866.95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等。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2.8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3-22 00:00至2024-03-26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3-22 00:00至2024-03-26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拟任本项目配备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工程类注册信息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及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中标后需委派至少一人到现场办公。2、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具有10个(0-10)水利工程类似分类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至少具有 5个(0-10)水利工程类似分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总投资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100%(0-100),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公开招标业绩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3、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中标金额下浮百分之20计算出代理费。4、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454272095 @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
联系人 | 钟佳芸 | 联系电话 | 18161225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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