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白塘路污水压力管道工程
答疑纪要
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及合同条款中 预付款额度: 合同价款的 8%(履约保证金若采用非现金形式缴纳的,不支付预付款)
更正为: 预付款额度: 合同价款的 10%(履约保证金若采用非现金形式缴纳的,不支付预付款)
2、删除招标文件中《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莆政综〔2016〕17号)的相关内容。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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