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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监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4-17

项目概况

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监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G-51地块S1栋1007)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28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备案编号:CSJKQXEXXM-2024035(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及资料归档)。

2、委托代理编号:ZCXCCG-2024-050。

3、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监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项目预算:282391.00元。

6、采购最高磋商限价:273919.27元。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8、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元)

1

长沙经开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项目一阶段监测项目

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

282391.00

9、其他采购需求说明: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0、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1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6)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

(7)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8)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供应商需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资质甲级、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 17:00。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G-51地块S1栋1007)。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4月17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G-51地块S1栋1007)领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11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4年4月28日11:0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开评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4年4月17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止(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欢

电 话:0731-84873946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代理机构:湖南省众创信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旺(项目负责人)、袁绍先、谭征红

电 话:0731-88731108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潇湘南路一段182号创汇商务中心G-51地块S1栋1007

九、监督部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

电 话:0731-8402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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