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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饮水质量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2024-05-30

新泰市饮水质量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泰市饮水质量提升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泰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泰市饮水质量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2.2 项目编号: XT-GC-20240529-01-01 ;

2.3 建设地点:新泰市城区各住宅小区

2.4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对新泰市城区单位、居民楼进行直饮水入户改造工程,工程包含市区行政事业单位 160 余个、城区直饮水改造小区 201 个、企业内集中式直饮水改造 100 余处。项目采用快速插拔式不锈钢水管和水质净化系统,计划给水主管网计划用 dn300 无缝焊接钢管 46000m ,入户管网用 dn60 无缝焊接钢管 850000m ,户内进水管用 PPR 水管 1100000m ,出水管用 PVC 水管 92000m 。水质净化系统 471 个,其中配套热水器系统 260 个。

2.5 计划工期: 1080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相关设计(含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各类施工图设计等),工程施工(含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及人员培训服务,交(竣)工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8 本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411016419.08

2. 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10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及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并应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投标无效;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 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 [2018]457 号文件)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 [2018]1359 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2641 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2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 3 )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 自 2024 年 05 30 日起至 2024 年 06 05 日;

4.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www.taggzyjy.com.cn )下载招标文 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 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CA 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 。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 , 责任自负。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538-6288116 ;移动 CA 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400-998-0000 。

若为联合体投标,请仔细阅读电子交易平台 →平台帮助→泰安联合体报名操作说明并按要求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06 2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龙池路 111 号

联 系 人: 王主任

电 话: 0538-7230039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恒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青云商务 16 楼

联 系 人: 刘工

话: 0538-7252278

电 子 邮 件: sdhxgcjs@163.com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 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式: 0538-725227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538-722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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